1)易燃,易腐爛或具毒性,爆炸性,殺傷性,腐蝕性及放射之危險品;
2)毒品或吸毒相關器具;
3)妨害風化之圖書,照片,雕塑品或器具;
4)侵犯商標,著者權或智慧財產權之物品;
5)貨幣,增值稅發票,其他稅票或有價證券,金銀財寶,古董,贵重金屬;
6)活動物,植物或種子;
7)具有通信性質之信函;
8)電子用品;
9)一切粉末,液體物品及光碟;
10)非正品/仿制的貨品.(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制貨品,不論貨品寄失與否,本公司一律不會作出賠償);
11)外貿餘單的貨品;
12)懷疑是品牌非正品的貨品,如說明是正品,但價錢是不合理的貨品;
13)受到香港海關進口管制及澳門海關的禁運物品,如食物或中藥材料;
14)不符合《香港法律》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及其他行政法規,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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